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在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中,侵权人应当赔偿给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失。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主要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对于该条款的具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2日公布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26条有明确的说明,包括实际损失的计算方法、合理开支的范围、法官自由裁量应考虑的因素等,在此不再赘述。下面,笔者将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及法定最低赔偿额问题分别谈一些自己的看法。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关于精神损害赔偿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笔者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应纳人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范围之列。这个观点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张广良所著的《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救济》一书有比较深入的分析。书中论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4条和第5条规定,著作权人对于侵犯其人身权的行为可依该司法解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至于该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则取决于侵害行为是否给权利人造成严重后果。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法定最低赔偿金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这个概念缘于《美国版权法》的规定。《美国版权法》第504条第3款规定:“当版权所有人举证证明,并且法庭也判定,侵权人是故意侵权,法庭可以依据其自由裁量权,将法定赔偿金增至不高于5万美元;当侵权者举证证明,并且法庭也判定,该侵权人没有意识到,而且也没有理由知道他或她的行为构成了侵犯版权,法庭可依据其自由裁量权,将法定赔偿金降低至不低于100美元。”后来,上述数字分别有所提高,改为10万美元和200美元。由此可见,无过错侵权只有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才给予考虑,而且,无论如何考虑,至少还要赔偿100美元或200美元,通过确立一个现实的侵权责任的最低限度,以保留它应有的威慑作用:它不允许侵权者仅仅因为原告未能反驳其无过错的主张而逃避责任。应当说,这种制度设计对权利人和无过错侵权人都是合理的,也比较容易接受。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我国现行法律在权利人无法确定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规定了一个法定的最高赔偿限额50万元,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法定最低赔偿金”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却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它体现了一种公平合理的利益平衡机制,运用于网络环境下,则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网络服务商的经营行为,具有警示作用。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以上就是深圳律师小编整理的关于网络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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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wn8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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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行为构成网络著作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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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14:28: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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