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

关于非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

  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那么,非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于谁呢?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费职务发明的相关法律知识。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非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深圳律师小编为您整理这篇文章,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简而言之,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但要构成非职务发明创造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从事的发明创造不是本单位规定任务;二是没有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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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权的归属问题  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合作发明专利的归属及权利行使eGb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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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09 14:29: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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